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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引进技术的吸收与创新计划

上海市引进技术的吸收与创新计划

计划专题:
      2014年上海市引进技术的吸收与创新计划围绕《上海市鼓励引进技术的吸收与创新规定》、《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2011年)》(工信部科〔2011〕320号)和本市产业发展导向,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的核心产品,开展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工作,提高产品性能和经济社会效益,加快先进制造业的优化升级,应用新技术、新模式改造传统产业。重点支持下列两个专题:
1.引进技术创新开发专题
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重点鼓励本市企业开展海内外先进技术和研发团队的并购,或通过购买、许可、合资合作开发等多种形式,引进境内外技术(成果)进行创新开发,加快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技术突破,加快新模式、新业态的挖掘和培育,提升本市企业在国内外市场的核心竞争力,推动上海产业的转型发展。
2.产业化关键技术创新专题
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重点支持具有国家级、市级和区级研发机构资质的企业,通过引进技术的再创新与集成创新,解决重点领域中核心产品的产业化关键生产技术或瓶颈问题;重点支持上述企业引导本行业的发展方向,主导或参与各类技术标准的制定;重点支持上述企业近三年内获得上海市专利新产品称号的项目,在拓展“四新”的应用领域方面开展技术攻关。
 
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市登记注册;
  2.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3.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良好;
  4.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资金筹措和项目实施能力,项目方案合理可行;
  5.所申报项目为在建或待建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自2014年1月1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