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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浦江人才计划

浦江人才计划

一、资助对象
  1、应聘来本区从事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研究和工作的留学人员及团队
  2、在本区创办企业的留学人员及团队
  3、来本区讲学或进行咨询的留学人员及团队
  4、其他本区特殊急需的留学人员及团队
 
二、资助类别及强度
  浦江计划资助类别分为四类:科研开发(A类)、科技创业(B类)、社会科学(C类)以及特殊急需人才(D类)。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浦江计划资助强度一般分为三类:一类为40至50万元(资助对象为3人(含)以上的团队);二类为20至30万元;三类为5至10万元。
 
三、申请条件:
1、年龄要求:本年度资助的留学人员年龄一般应不超过50周岁(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回国年限:本年度资助的A、C和D类人员一般应在2005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沪工作;B类人员一般应在2004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沪工作;
3、每位留学人员限报一个项目且四个资助类别不得兼报。浦江计划本年度不再受理已获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青年科技启明星等人才计划资助尚未结题的留学人员的申请;
4、申报创业资助的留学人员,其创办的机构必须完成相关注册手续且获得本市有关部门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等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