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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

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

申报条件:凡在当年1月1日未满三十五周岁,并具备以下条件的科技人员可以按照本办法规定申请: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良好的学风和科研道德
2)具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沪有固定的受聘单位且在沪实际工作时间能够覆盖本计划项目的执行期限
3)大学本科毕业,有五年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经历;或取得硕士学位后,有二年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经历;或已取得博士学位;或已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科学技术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化等工作中有重要发现、发明或做出过重大贡献者,可不受学历、经历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