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司概况 最新动态 科技创新政策 联系我们
   
  科技创新政策

科技计划
认定政策
财税优惠政策
科技金融政策
创业投资 | 科技企业金融支持政策创业板上市 | 银行支持金融产品

科技人才政策
产业政策
知识产权政策
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政策
  来访记录
 今天是:
 您是我们第 位客人
 欢迎咨询,愿竭诚为您服务!


  联系方式CONTRACT

服务电话
 021-61558036      

移动电话
 13651624187         13167153318      13311888578         18217049868

服务邮箱
 
shhzzx2009@163.com


微信号:sh-hzzx 


服务QQ
   
   505649798

   370333754     

 友情链接Link
    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

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

企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含2年),凡符合条件的,可按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具体条件:
1)  遵照《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完成备案程序,经备案管理部门核实,投资运作符合《办法》有关规定;
2)  企业投资企业投资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额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  创业投资企业申请投资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时,所投资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当年用于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研究开发经费须占本企业销售额的5%以上(含5%),技术性收入与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的合计须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含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