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司概况 最新动态 科技创新政策 联系我们
   
  来访记录
 今天是:
 您是我们第 位客人
 欢迎咨询,愿竭诚为您服务!


  最新动态News      更多>>
 关于开展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2024-03-18]
 浦东新区开展2024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2024-03-13]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第一批)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4-03-01]
 2024年第一批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公示[2024-02-19]
 2023年度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高新技术企业专题(第二批)拟资助企业...[2024-01-15]
  联系方式CONTRACT

服务电话
 021-61558036      

移动电话
 13651624187         13167153318      13311888578         18217049868

服务邮箱
 
shhzzx2009@163.com


微信号:sh-hzzx 


服务QQ
   
   505649798

   370333754     

 友情链接Link
    关于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的通知

关于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的通知

区内各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专利示范企业: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通知》(国知办发管字[2015]10号)的要求,为做好本区2015年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基本条件
    1.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期满,对产业发展具有较强影响力;
    2.《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A表评分达75分以上,并且B表评分达80分以上的企业。
    (二)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基本条件
    1. 市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或试点企业;
    2. 属于区域内骨干企业,对产业发展具有一定影响力;
    3.《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达90分以上的企业,或者第1-3项一级指标中,某一项一级指标得分达到80%以上且总分达到70分以上的企业。
    二、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方案》(附件1)、《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培育工作方案》(附件4),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基础、工作目标和任务、工作措施等内容,填写《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书》(附件3)、《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书(表一》、《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书(表二)》(附件6),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
   (二)择优推荐。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市知识产权局将择优推荐至国家知识产权局。
    三、时间安排: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