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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5年度闵行区科普项目申报及调整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5年度闵行区科普项目申报及调整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闵行区科普项目经费的管理,支持和鼓励全社会开展科普活动,推进区域科普能力建设,保障科普事业持续稳定发展,并切实开展中期预算管理体制试点,根据《闵行区关于加强科普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和《闵行区科普项目三年期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提出的任务和要求,现开展2015年度闵行区科普项目申报及预报项目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科普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范围

    申报对象为面向本区开展科普教育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专业机构。上年度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单位,不得申报新项目。已入2015年度项目库的阵地类科普项目单位不得申报新项目(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除外)。

    (二)申报内容

    科普项目申报类别分为科普活动类、科普阵地类、科普作品类。

    科普活动类项目申报内容包括科普主题宣传、科普展示、专题科普活动、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科学探究、学术交流与合作、科技科普决策咨询等。

    科普阵地类项目申报内容包括社区科普设施建设、科普场馆提升改造、青少年科技科普活动室、创新屋、科普画廊、新媒体建设等。

    科普作品类项目申报内容包括科普图书、科普表演作品、科普电子作品、科普展教具、科普理论研究等。

    (三)申报要求

    1、申报闵行区科普项目必须符合科普益民、具有独创性和示范引领的要求,同时严格根据《闵行区科普项目三年期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落实配套资金,使项目顺利进行。

    2、2015年度科普项目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资助的原则,由区科协科委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可申报1-2个项目,其余各单位可申报1个项目。

    3、2015年度科普项目申报原则上项目实施以一年为限,项目起始时间是2015年5月,项目结束时间是2016年4月。如果项目不能于一年内结束,请拆分为分期项目申报。

    4、向区科协科委申请资助的项目经费一般不得超过项目总投入的三分之一,并做到专款专用;公益性机构可适当提高资助比例,具体规定见《闵行区科普项目三年期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四)申报办法

    1、审查推荐:

    ◆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科协申报项目经其分管领导审查后上报;

    ◆科学商店项目由所在学校科学商店主管部门审查推荐;

    ◆各级科普教育基地项目由所属镇(街道、莘庄工业区)科协审查推荐;

    ◆闵行区域内各级学校项目由区教育局审查推荐;

    ◆学(协)会项目由区科协学会部审查推荐;

    ◆闵行区民间机构、公益性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其他机构的项目由所属镇(街道、莘庄工业区)科协审查推荐。

     (五)申报日期

       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5月24日。书面材料于2015年5月28日前报送区证照中心科委窗口

二、2015年度预报科普项目调整工作

    根据《闵行区科普项目三年期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2015年度预报的科普项目中,阵地类科普项目已经专家立项评审入库,活动类、作品类科普项目未经专家评审尚未入库。各项目单位可对照2015年度预报项目清单(见附件)进行相应调整。

    1、阵地类科普项目如无需调整,则根据区科协科委的相应通知做好后续工作,并按照项目时间节点开展工作。活动类、作品类科普项目如无需调整,将自动进入立项评审流程。

    2、阵地类科普项目如需调整,请向区科协科委提出申请,并参照项目申报流程重新进行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提交,申报提交时间节点参照项目申报日期。区科协科委将组织专家对调整项目进行复审,复审未通过的项目将直接取消。

    3、阵地类科普项目如无法开展,项目单位需以书面形式向区科协科委提出项目取消申请。申请取消阵地类项目的单位当年度不得申请阵地类新项目。

    4、活动类、作品类科普项目如需调整或取消,请向区科协科委提出申请。调整的项目需在项目申报系统中对原申报的项目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纸质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