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浦东新区企业研发机构复审工作的通知(含更名)
根据《浦东新区企业研发机构认定办法》关于复审的规定,2014年12月31日前经认定的浦东新区企业研发机构均参加2015年度企业研发机构复审评审。国家级、上海市级企业研发机构不参加复审评审,但需参照复审材料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现将复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申报时间
2015年度浦东新区企业研发机构复审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5日。
二、复审申报程序
1、下载文件。下载《浦东新区企业研发机构评价信息数据表》(见附件),按填表说明填写。
2、准备企业研发机构运行情况总结。企业应对2013-2014年度研发机构运行情况做出全面、系统总结。总结格式由企业自定,但应包括以下内容:研发机构完成的主要科技成果及产业化情况、在研项目的进展情况及问题、技术开发和转让情况(含受让方单位名称及地址)、对国内外协作配套企业的技术输出支持情况、对外技术投资情况和产学研情况、引进与培养人才方面的情况、获政府资助项目情况、获奖情况及产学研情况等。
3、提交申报材料。准备相关附件材料并向受理窗口提交复审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份需加盖企业公章,电子文档一份(浦东新区企业研发机构运行情况总结、浦东新区企业研发机构评价信息数据表为WORD格式,附件可以是PDF格式,附件必须为一个文件)。
上海浩卓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部
2015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