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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上海市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上海市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上海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选拔培养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和推进上海产业跨越发展的优秀科技人才,根据市财政预算制的要求,市科委启动2014年度上海市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秀学术带头人计划:

  面向在沪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单位的优秀科技人才,申请者应具有教授或相当于教授级的专业技术职称,一般应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且须有独立主持国家级项目的经历。

  本年度更加关注带头人对学科和团队建设的推动作用,注重负责人对团队中青年人才的培育,通过“一带一”的培养,依托项目的实施,提升团队中青年骨干的科研创新能力。培养对象为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在岗科研人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教授及以下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且未主持过省部级(含)以上相关人才计划项目,要求作为第二负责人参与项目申报,相关个人情况介绍填写在申请书“团队建设”一栏。

  二、优秀技术带头人计划:

  面向在沪企业(包括转制的科研院所)的优秀科技人才,申请者应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任职资格,项目依托单位须在2011年1月1日前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含)以上,且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

  参与企业项目研究开发、前期有较好产学研合作基础的高校、研究院所科研人员,可以以企业为依托单位申报优秀技术带头人。

  三、申请者年龄应未满50周岁(指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每年在沪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与其所在单位合同期限覆盖本计划项目的执行期限。

  四、已获得上海市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资助或已获市科委其他人才计划资助尚未结题的人员不能申报。一位科研人员不能同时参与两个及以上本计划项目的申报。

  五、为提高申报项目质量,2014年度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实行单位遴选,择优申报。

  1、优秀学术带头人:各单位择优推荐的项目申请数及申报注意事项,另行通知。近两年未获资助的单位(以法人单位计)可申请1项。

  2、优秀技术带头人:由各区县、企业集团自行组织遴选,择优向市科委统一申报,其中非中央直属、非市属企业的申请者须经所在区县科委审核遴选后推荐申报。

  六、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的遴选采用第一轮网上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的方式,如申请人本人未能参加见面会,将被视作自动放弃。

  七、高校、研究院所科研人员以企业为依托单位申报优秀技术带头人项目,所有书面申请材料由依托单位负责汇总报送。

  八、项目执行年限为3年,项目起止时间为2014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申请者需保证投入本课题的工作时间不低于6个月/年,项目资助额度为40万元。

 

              上海浩卓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部

               201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