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机构推荐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产业与资本的合作,拓宽融资渠道,引导各类投资机构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现就组织申报2013年度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机构推荐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按照《上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沪府发〔2012〕1号)及相关专项工程实施方案明确的发展重点,聚焦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生物等领域的项目。对大规模集成电路、新型显示、下一代网络(互联网、通信网、广电网)、物联网、云计算、智能制造、民用航空、卫星导航、新能源高端装备、智能电网、新能源汽车与汽车电子等专项工程领域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二、项目条件 (一)项目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二五”规划及相关专项工程项目指南的范围,具有技术原创、模式创新等特点。 (二)项目由持有项目单位股权的投资机构推荐。 (三)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新增投资不低于总投资的80%,资本金(企业自筹,不含贷款)不低于总投资的30%。 (四)项目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建设期一般不超过三年,且具备实施条件。 (五)项目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项目实施,资金筹措能力,拥有项目实施所需的知识产权,以及良好的资信等级。 (六)同一项目单位原则上不能同时承担两个及以上的项目。已获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再支持。
时间安排 三、2013年度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机构推荐项目采取常年申报与集中申报相结合的方式,本批次集中申报时间为10月1日~10月31日。
上海浩卓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部
2013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