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上海市产学研合作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推进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组织实施“上海市产业技术创新工程”,深化产学研合作,根据国家和上海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及《上海市企业自主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经信法(2013)353号〕,现就组织申报2013年上海市产学研合作计划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专题 2013年上海市产学研合作计划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和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鼓励本市企业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加快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转化。重点支持以下三个专题: (一)产学研示范基地专题 聚焦上海市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基地建设,支持示范基地牵头开展产学研合作,进一步发挥示范基地的示范效应和产业带动作用。每个示范基地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 (二)成果产业化联合攻关专题 聚焦本市产业重点发展方向,聚焦智能机器人、高端复合材料、3D打印(增材制造)等新兴产业技术,围绕产业链关键环节和瓶颈问题,瞄准产业化、产品化、规模化,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开展联合攻关,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的重要创新成果在本市实施产业化。每所高校、院所参与联合申报的项目不超过5项。 (三)中小企业产学研合作专题 聚焦中小企业产学研合作,支持一批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通过产学研合作突破关键技术,提升研发能力和专业配套能力。优先支持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及建有区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的中小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和创新成果转化。 二、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是在本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良好; (三)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资金筹措和项目实施能力,项目方案合理可行; (四)所申报项目为在建或待建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自2013年1月1日起)。 (五)申报专题(一)的单位必须是已命名的上海市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基地。 (六)申报专题(二)、专题(三)的须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联合申报,且其中至少有一家高校或科研院所。 (七)项目单位必须有较强的研究团队和较好的前期研发基础,并承诺投入必要的资金及落实实力相当的研发团队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软件著作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
三、截止时间
8月5日—8月23日。
上海浩卓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部
2013年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