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上海科学院工程系列计算机与信息技术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本市职称评审有关规定,为做好2013年上海科学院工程系列计算机与信息技术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上海科学院计算机与信息技术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二、申报专业及范围:
1、本市从事计算机硬件与软件、微电子技术、网络、多媒体应用、系统集成、信息安全、机电一体化、电子商务技术等研发与应用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外省市在沪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1年以上,并在有效期内。
3、当年已达到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不在申报范围内。
三、申报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自觉履行工作职责。
2、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中的工程师职务任职条件。
3、具备与所申报职称一致或相近专业背景,并在相应的工程技术专业岗位上工作。
4、学历和资历:具有国家认可的理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以上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满2年以上。
任职年限计算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
5、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要求:申报人应根据本市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有关文件的要求,申报人须通过全国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考试(符合免考条件的除外)。
6、继续教育:
①根据《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59号)的精神,申报人员需通过上海市知识产权公需科目教育培训。
②根据《关于开展创新知识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沪人社专[2011]399号)的精神,申报人员需通过上海市创新知识公需科目教育培训(初级班)。
③根据《关于在本市组织开展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应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项培训的通知》(沪经信人【2012】675号)精神,申报计算机及信息技术专业的人员,参加有关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继续教育培训考核情况将作为职称评审依据之一。具体事项请上www.sheitc.gov.cn热点栏目中的“继续教育”或www.sacee.org.cn网站查询。
7、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缺额推荐申报,缺额申报意见应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的单位意见栏内注明。
8、不具备学历、资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必须有所在单位和2名同行专家推荐,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当年申报人数的10%。
⑴ 参与具体工作且其成果已获国家授权的知识产权。如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
⑵ 参与具体工作且其成果已获国家、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等。
⑶ 参与国家和上海市重大科研、攻关项目;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9、上一年度评审未通过,今年申报必须在上一年度评审之后取得以下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之一的方能申报:
⑴取得国家级及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等具有个人证书;
⑵参与完成了省部级及以上重大科研、攻关项目或产学研项目,或参与项目已通过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A级认定的项目,须提交立项及项目完成相关证明材料。
10、论文著作:申报人员需在国家权威机关确认的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或所做项目工作小结一篇(需提供项目证明)。
四、具体申报程序
1、进入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公共人事服务--职称专家栏--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寻找《关于2013年上海科学院计算机与信息技术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通知》,按照要求做好网上申报工作。(请确认上传的附件不含病毒,否则可能导致材料上传不完整而影响评审)
2、网上申报通过后,申报人员需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提交书面材料。书面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核实并加盖公章,送至上海科学院职改办或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的职称申报服务机构申报。送申报材料时需带好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职称外语、计算机合格证书和知识产权、创新知识公需科目等原件证书,审核后原件退还本人。
3、申报人应按《送审材料目录》(附件一)、《书面申报材料准备要求》(附件三)的要求整理申报材料。
4、不具备学历、资历要求申报的专业技术人员需进行专业答辩。
五、送审材料要求(书面)。
申报人员完成网上申报,并经审核通过后,提交如下书面材料:
1、《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 一式三份
2、《业绩情况表》(正反面复印一份原件十四份复印件)。 一式十五份
3、工作业务小结(A4纸正反面打印、单位审核签章)。 一式一份
4、主送论文(原件或打印件单位审核签章)。 一式一份
5、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书、获奖证书、专利授权证书、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知识产权、创新知识公需科目培训合格证书、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应用专项培训证书、居住证、身份证等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一式一份
6、考绩档案(单位审核签章)。 一式一份
7、其它反映水平材料。 一式一份
8、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色证件照(背面写上姓名、单位)。 一张
9、送审材料目录(附件一),按实际申报材料填写并按上述顺序依次放入文件袋中贴在文件袋正面。 一式一份
六、评审费用
评审费600元人民币(含评议费、制证费等),在报送书面材料时一同交付。
七、材料受理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13年6月20日至2013年7月20日。
截止2013年7月20日下午17:00网络注册关闭,仍未提交完整申报信息或经评委会办公室提示申报信息修改不全仍未修改的,视为放弃当年申报。
上海浩卓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部
2013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