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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3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13年度本市工程系列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根据《上海市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沪府发[2004]52号)及本市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外省市户籍专业技术人员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一年,并在有效期内);

  1.在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公室认定的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中,从事高新技术项目(成果)研制、开发、生产、应用的专业技术人员;

  2.在本市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认定办公室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中,从事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研究、开发、应用、产业化的专业技术人员;

  3.在本市科研院所及所属科技企业中从事高新技术成果开发与应用的专业技术人员。

  当年度达到退休年龄和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属于申报范围。

  申报人员所属的部门系统中有相应专业评审委员会的,向相应评审委员会申报。

  二、学科组设置

  工程系列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类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下设四个专业学科组,申报人可根据所从事专业工作选择以下学科组进行申报:

  1.生物与医药专业学科组;

  2.化工与材料专业学科组;

  3.电子与信息技术专业学科组;

  4.机械与自动化专业学科组。

  三、申报条件

  申报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1.学历和资历条件:

  (1)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师工作二年以上;

  (2)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后,从事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

  任职资历计算到2013年12月31日。

  2.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

  3.继续教育要求

  (1)根据《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59号)文件精神,申报人应取得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证书。

  (2)根据《关于开展创新知识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沪人社专[2011]399号)文件精神,申报人需通过创新知识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培训和考核。申报高级资格人员需参加基础培训中级班,学时2天,获得4学分。

  (3)根据《关于在本市组织开展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应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项培训的通知》(沪经信人【2012】675号)精神,申报电子与信息技术专业学科组的人员参加有关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继续教育培训考核情况将作为职称评审依据之一。

      4.论文(著作)要求,提交的论文(著作)必须是在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后在职期间完成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过与本人所从事专业工作密切相关的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两篇以上,其中一篇在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专业刊物(有书刊号)上公开发表。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在校期间论文或学位论文不能作为职称申报论文。上述论文需上传封面、目录、期刊号、内容等。

  (2)独立撰写由本人承担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工作总结两篇以上,在总结中必须阐明项目水平及本人在项目中的作用及贡献。其中至少一篇具有国内领先水平,为同行专家和主管部门认可;

  (3)参与编写过与本人所从事专业工作密切相关的教材或著作,其中本人撰写的字数不少于四万字;

  (4)作为主要作者出版过与本人所从事专业工作密切相关的专著。

  5.对于上一年度评审未通过的人员,除在申报当年取得以下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之一的情况外,不予受理:

  (1) 独立撰写并公开出版专著;

  (2) 取得国家级及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主要贡献者,具有个人证书;

  (3) 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了省部级以上重点攻关项目或产学研项目,或者作为项目负责人通过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A级认定的项目,须提交立项及项目完成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截止日期

2013年6月10日至2013年7月15日

申报人须做好答辩准备,答辩日期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未按指定时间参加答辩视为自动放弃评审资格,后果自负。

当年度未通过评审,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上海浩卓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部

                                                                          2013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