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装备及成套工艺”2014年项目指南
一、项目申请范围
根据附件1列出的项目指南说明,进行项目申请,编制《项目申报书》。
二、项目申报与组织方式
由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组织,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各省(计划单列市)科委(厅、局)向所辖企事业单位发布指南。
申请单位编制项目申报材料,由行业主管部门或各省(计划单列市)科委(厅、局)汇总后统一报送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汇总上报的主管部门需出具正式呈报公函(含项目清单、申报概算表)和落实地方资金的承诺。
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对各地方(部门)申报项目进行汇总后,由专项总体组组织专家进行申请材料初审,筛选符合指南要求的单位提交专项办公室,由专项办公室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正式评审和重点项目复审,依据评审结果择优委托主承担单位,在专项总体组指导下组织产业联盟和产学研用联盟承担项目。
三、项目申报单位基本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中资控股企业,注册资本为申请国拨经费的10%以上。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和高校等事业单位。
3、同一单位本次主承担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项。同一个人负责项目及下设课题/子课题不能超过1项,参与项目不能超过1项。
四、资金集成要求
有资金集成要求的项目,需由地方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指南要求比例提供出资承诺。最终金额以项目立项后财政审核批复预算为依据。
五、截止时间
2013年6月3日17:00前。
上海浩卓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部
2013年5月22日 |